一般勞務派遣的協議都要約定哪些內容呢?
發布日期:2020-10-20 00:00 來源:http://www.0123190.buzz 點擊:
對于事業單位來說用得比較多,一般事業單位沒有編制時候但又需要用人時候就會用派遣人員,而派遣人員是屬于勞務派出公司的人力資源,暫時還不屬于用工單位員工,等到用工單位有編制后可以轉為用人單位員工。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會保險與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都是一樣的。
那么一般大連勞務派遣的協議都要約定哪些內容呢?
(一)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;
(二)工作地點;
(三)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;
(四)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;
(五)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;
(六)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;
(七)被派遣勞動者工傷、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;
(九)經濟補償等費用;
(十)勞務派遣協議期限;
(十一)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;
(十二)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;
(十三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。
溫馨提示:
(一)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。
(二)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。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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